南县对县级领导实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
2007-08-15 10:33  文章来源:南县招商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近日,中共南县县委、南县人民政府出台了《县级领导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》。
《办法》规定了考核对象为县委书记、副书记、县委常委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副主任、县人民政府县长、副县长、县政协主席、副主席等县级领导。主要考核内容是:①对所办乡镇联系点的招商引资工作负总责,确保办点乡镇全面完成县委、县政府年初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。②切实加强分管线上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,督促分管单位努力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。③切实履行领办的重点在谈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加强项目对接与洽谈,认真解决招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,确保项目顺利签约。④帮助所联系的工业企业通过招商引资进行技改和扩大生产规模,进一步将企业做大做强。《办法》同时规定了县级领导考核的组织领导、考核办法及考核成果的运用。
《办法》的实施,将对进一步强化县级领导抓招商引资的责任意识,努力形成“招商引资是南县经济发展唯一选择”的共识,从而以招商引资统揽经济工作全局,推动南县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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